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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评选华中农业大学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活动的通知
作者:gxy编辑:审核:时间:2014-04-04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发挥全校教师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过程中的先进模范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华中农业大学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评选范围: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中产生,学校所有在岗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和外聘教师)均可参选,已获得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选。

评选名额:评定“华中农业大学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10名;从10名师德先进个人中评定“华中农业大学第三届师德标兵”1—2名。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热爱祖国,忠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教师职业规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师生普遍赞誉。

(四)教书育人,关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严谨治学,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六)在我校教师岗位上工作满5年及以上,工作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推荐方式和推荐名额

推荐方式:组织推荐和网上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组织推荐为主。

推荐名额:各单位组织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在岗专任教师的2%,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网上推荐不限名额。

(二)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组织推荐应按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程序产生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广泛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师生及任教班级的学生意见。

2.南湖新闻网开通网络提名推荐渠道,网上推荐的结果作为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参考。

3.各单位于4月15日之前评选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组织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并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事迹简介须经候选人本人确认并签字。

5.各单位于4月22日前将候选人登记表和事迹简介等有关材料报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11室)。

6.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评选小组,评定“华中农业大学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和“华中农业大学第三届师德标兵”。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

7.经公示无异议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批,确定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人选,在全校范围予以表彰。

四、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应着重体现候选人的高尚师德师风,内容客观真实,文字简洁生动,力戒套话空话。

(二)各单位报送候选人材料时,须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xchb@mail.hza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华中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代章)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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